孔子学院是经中国国际中文教育基金会授权,中外合作方本着相互尊重、友好协商、平等互利原则设立的非营利教育机构,旨在促进中文国际传播,加深世界人民对中国语言文化的了解,增进中外教育人文交流。
业务范围
(一)开展中文教学和相关研究;
(二)开展以中文为主要媒介的其他相关学科或领域的教学和研究;
(三)开展中文教师培养培训;
(四)开发中文教学资源;
(五)举办中外语言文化交流活动;
(六)开展与中国语言文化等相关的考试和认证;
(七) 开展中国教育、文化、经济等领域研究和咨询服务;
(八)开展其他符合孔子学院宗旨的活动。
合作生态
孔子学院合作生态以孔子学院为中心,由基金会、中外方合作机构和广大外部合作伙伴共同打造,服务孔子学院学员和全球中文学习者,所有参与方致力构建范围广泛、连接紧密、互惠互利的全球伙伴网络和命运共同体。
基金会是孔子学院和孔子课堂品牌统筹管理和运营方,原则上不直接参与孔子学院具体管理事务,主要负责向中外社会各界募集资金支持全球孔子学院发展,制定孔子学院整体发展和品牌传播规划,制定品牌标准和指南,审核授权设立孔子学院和孔子课堂,统筹协调通过孔子学院自我评估、孔子学院间交叉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帮助孔子学院提升办学质量。
中外方合作机构是建设孔子学院的主体,承担本机构所举办孔子学院的日常运行和管理工作,根据《孔子学院章程》和总体规划,结合孔子学院所在地实际,制定具体发展规划,建立保障孔子学院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机制和各项规章制度,为孔子学院运行提供必要的软硬件条件,共同筹措经费保障日常运转和发展。
外部合作伙伴是孔子学院生态圈不可或缺的支撑力量,包括积极支持孔子学院发展的中外企业、社会组织等。孔子学院既需要这些伙伴的支持,通过他们的参与为孔子学院未来发展奠定更加坚实基础,扩大孔子学院品牌的影响力,也通过自身所提供的服务为这些伙伴的发展创造更多的机遇,提供更广阔的空间和舞台。
출처: https://www.ci.cn/#/bottomDetail/Brand
申办孔子学院机构基本条件
1. 认可孔子学院宗旨和属性
孔子学院旨在促进中文传播,加深世界人民对中国语言文化的了解,推动中外教育合作和人文交流,增进国际理解。是所有合作方秉承“相互尊重、友好协商、平等互利”原则共同设立的非营利教育项目。
2. 外方申办机构须独立或共同满足
1) 是所在地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
2) 具备开展孔子学院业务活动的资质;
3) 所在地区或其业务覆盖区域有学习中文的需求;
4) 具备举办孔子学院必备的软硬件条件,包括场地设施、设备、人员等;
5) 能够为孔子学院持续稳定运行提供其他必要的保障。
3. 中方申办机构须独立或共同满足
1) 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
2) 具有支持外方合作机构开展孔子学院业务活动的资质和能力;
3) 能够持续派出支撑孔子学院发展必要的教学和管理人员;
4) 能够与外方机构共同为孔子学院持续稳定运行提供其他必要的保障。
申办孔子学院流程图
1. 中外方机构共同申请
1) 符合基本条件的中外方机构向基金会提交
2) 基金会组织专家评审
3) 基金会就评审结果与申办方进行沟通,并书面通知批准新设孔子学院的申请方
4) 相关方签署举办孔子学院合作协议
5) 基金会向中外方机构发放授权书
6) 孔子学院启动,基金会颁发铭牌
2. 外方机构单独申请
1) 符合基本条件的中外方机构向基金会提交
2) 基金会组织专家评审
3) 基金会就评审结果与申办方进行沟通,并与批准新设孔子学院的申请方协商确定中方合作机构
4) 基金会书面通知批准新设孔子学院的中外方机构
5) 相关方签署举办孔子学院合作协议
6) 基金会向中外方机构发放授权书
7) 孔子学院启动,基金会颁发铭牌
출처: https://www.ci.cn/#/bottomDetail/SetUp